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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集資的主要表現形式
2019-05-24
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内容廣,表現形式多樣,從目前案發情況看(kàn),主要包括債權、股權、商品營銷、生(shēng)産經營等四大類。主要表現有以下幾種形式:
(一)借種植、養殖、項目開發、莊園開發、生(shēng)态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。
(二)以發行或變相(xiàng)發行股票、債券、彩票、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、典當爲名進行非法集資。
(三)通過認領股份、入股分(fēn)紅進行非法集資。
(四)通過會員卡、會員證、席位證、優惠卡、消費卡等方
式進行非法集資。
(五)以商品銷售與返租、回購與轉讓、發展會員、商家聯盟與“快(kuài)速積分(fēn)法”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。
(六)利用民(mín)間“會”、“社”等組織或者地下錢莊進行非法集資。
(七)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“虛拟”産品,如(rú)“電子商鋪”、“電子百貨”投資委托經營、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。
(八)對物業、地産等資産進行等份分(fēn)割,通過出售其份額
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。
(九)以簽訂商品經銷合同等形式進行非法集資。
(十)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。
(十一)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。
(十二)利用“電子黃金投資”形式進行非法集資。